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:
2024年“中秋”“國慶”在即,為維護節日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,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,營造良好節日市場氛圍,現就規范“中秋”“國慶”期間對全縣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如下:
(一)要嚴格遵守《價格法》《江蘇省價格條例》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》等法律法規規章。加強價格自律,規范價格行為,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、擾亂市場價格秩序。
(二)執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定價標準,不得通過各種形式變相提高價格;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者要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,合理制定商品價格,切實履行價格承諾,主動保存交易信息記錄。
(三)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,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,做到真實準確、貨簽對位、標識醒目,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
(四)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。不得虛假標價、虛假折價、虛假減價、低價誘騙高價結算、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。不得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推動商品或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。
(五)各商超、餐飲、住宿、旅游、交通、泊車等行業經營主體,要嚴格遵守價格政策,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,自覺規范價格行為。旅游景區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,不得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,不得捆綁銷售、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。酒店賓館經營者要履行價格承諾,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客房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。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、文字、圖片、視頻、計量單位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。
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按照上述要求,認真進行自查自糾,切實規范價格行為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依法查處相關價格違法行為。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,情節嚴重、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,將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。廣大消費者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線索,請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。
灌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4年9月11日